注冊資金可以取出來用嗎
來源:欣飛財稅咨詢河北有限公司 時間:2024-05-16 瀏覽量:161次 最近新公司法把注冊資金改為5年實繳之后,很多老板關心注冊資金是否可以取走使用的問題。
1)注冊資金的用途是為公司的經營發(fā)展提供本金,一旦轉入公司賬戶,即為公司所有,不再屬于個人。
2)注冊資金是可以花費的,但必須以公司名義進行支出。
3)公司支出分為往外花和往內花兩種情況。往外花,例如租賃房產或購買設備,需要提供以公司名和稅號為抬頭的發(fā)票。往內花,如支付員工工資、發(fā)獎金、社保等,雖不需要發(fā)票,但必須申報個稅。
4)股東可以取出注冊資本,但記賬時被視為借款,需要在合理的周期內還款。借款不能跨年,應在年底之前還清,
總結:實繳的注冊資金可以花費,但必須以公司名義進行支出,且取款需記為借款,按規(guī)定的周期還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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